一、项目名称:虞城县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卡点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20】160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763号
三、采购项目概况:
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
3.3质量:合格
3.4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一个包,虞城县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卡点业务装备采购,招标控制价:500000.00元(详见采购需求)
四、评审日期:2020年8月31日
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25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河南黑马星云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价:小写:496000 元;大写:肆拾玖万陆仟元整
供应商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路西文化路北(香格里拉20号楼西单元4层东户)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3年
主要成交标的:搜索灯(组合照明设备)
品牌型号:深圳紫光M1003、YJ1032、YJ2355
经采购人虞城县公安局确定河南黑马星云商贸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八、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九、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霞、魏颖、杨财(采购人代表)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7440元,参考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十一、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二、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虞城县公安局
地 址:虞城县嵩山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781683666
代理机构:河南敬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7550090999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144号
监督单位:虞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杜女士
联系方式:0370-3122832
地 址:虞城县滨河路
河南敬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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