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2020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剩余资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新城区自强东路交通运输大厦东门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24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R21-TP-002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2020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剩余资金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95,615.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2020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剩余资金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695,615.00元, 项目概况: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2020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剩余资金采购(采购明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26 00:00:00 至 2021-04-1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完整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不能有失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行政处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不良行为等);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19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自强东路交通运输大厦东门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领取谈判采购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24 14:30:00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自强东路交通运输大厦东门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地址:北长安街24号
联系人: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经办
电话:029-8675066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卫
电 话:029-81111916
传 真:029-8111191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伟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自强东路交通运输大厦东门三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伟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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