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511601202000023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警用服装、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包: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包:四川装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第一包: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胜利南街117号附103号;第二包: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红展东路119号418。
中标(成交)金额第一包:315000元;第二包:418182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本项目中标产品有多项,其中部分产品如下:第一包:货物类:多功能棉服(核心产品),警用服装;制造商家:陕西龙威安全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 量体定制;数量:96,分项报价合计:315000元;第二包:货物类:执法记录仪(核心产品);制造商家:TCL新技术(惠州)有限公司;规格型号: DSJ-TCL7A1;数量: 85 ;货物类:毛发毒品检测仪(核心产品);制造商家:佛山墨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规格型号:MA-2000(A);数量:1 ;分项报价合计:418182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阳天海(磋商小组组长)、常虹、周银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本项目第一包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本项目第二包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本项目第一包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本项目第二包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预算:人民币746698.32元,其中第一包辅警服装:319630.8元;第二包警用装备:427067.52元;备案号:11510120200608-1;11510120200608-2。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广安市枣山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26-2672516 。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20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六、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七、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广高新城商业楼1幢403号;联系人:游女士;联系电话0826-8181778。八、交货时间:第一包: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第二包: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九、主要成交内容: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警用服装、警用装备采购;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第一包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本项目第二包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站前大道东段1号3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080283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1幢4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红军;联系电话:0826-818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女士
电话:0826-81817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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